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供水節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統籌規劃城市管理資源配置,擬訂城市管理規章制度。
(二)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城市供水節水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市供水節水的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
(三)負責城區道路、橋梁、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保護維護管理。協調城市供水節水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運行和石油天然氣管道與市政設施有關聯的安全運行監管。指導鎮(街道)、園區市政設施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區(含水域)環境衛生管理,組織實施城區清掃保潔、環衛設施建設管理和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收運處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指導鎮(街道)、園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和城區公園建設、管理,擬訂城區園林綠化和公園建設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城鎮綠化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區園林綠化工作。
(六)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市場管理。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定額、質量管理。
(七)擬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規劃、計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承擔牽頭國家衛生區日常管理、考核復查工作。
(八)負責組織擬訂城區戶外廣告設置、戶外燈飾建設計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廣告燈飾管理規范標準。負責戶外廣告審批管理和店招牌備案管理。指導鎮(街道)、園區廣告設置、燈飾建設工作。
(九)負責城區公共停車管理,組織擬訂停車管理政策措施,負責占道停車管理,負責停車場、洗車場審批、備案登記工作。監督管理社會單位停車樓場。
(十)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編制綠地系統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執法檢查活動,查處城市管理違法問題。具體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負責道路揚塵治理。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四)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設施建設維護,推進12319城市管理熱線體系建設,完善城市管理問題發現、處置運行機制。負責推廣運用城市管理先進技術,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工作。
(十五)組織擬訂全區城市管理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城市管理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編發綜合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政務值班、后勤服務、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黨建群團、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統戰、綜治信訪、人武、老齡工作和機關作風建設。負責所屬單位班子和系統內科級干部年度考核。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作和技術職稱管理。組織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食堂、機關物業服務單位、機關公務車輛管理。
(二)安全督查科(重慶市渝北區國家衛生區管理辦公室)。統籌全局業務考核督查、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城市管理市級考核、區級黨政實績考核業務指標對接協調與具體考核任務督導,負責擬訂年度目標任務,實施績效目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場鎮市容環境常態考核和本系統各單位日常業務考核。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反恐防暴和應急日常管理,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和安全生產防控體系建設,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管理業務。統籌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參與城市管理行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牽頭國家衛生區工作、統籌全國文明城區行業目標任務。擬訂國家衛生區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實施國家衛生區有關任務目標管理和督查督辦。承擔重要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負責城市管理系統預算編制統籌與執行監督,統籌項目資金安排、內審工作和采購計劃,并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城市管理行業統計。負責財務有關檔案規范管理。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各單位開展專項審計工作。
(四)市容環衛科。負責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統籌全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擬訂市容環衛、廣告管理工作的具體計劃。負責城區廣告設置管理和迎春燈飾建設。組織實施環境衛生管理標準和作業規范。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生活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的布點、新建和改造。組織開展市容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收運、廣告招牌的巡查督查。負責市容環衛類項目檔案規范管理。指導各環衛所做好一線環衛工人的招錄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監管。
(五)市政設施科(重慶市渝北區停車管理辦公室)。統籌項目計劃、項目前期工作、移交接管工作、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停車管理工作、供水管網的行政管理工作和供水節水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市政設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負責擬訂城區主、次干道道路、橋梁、隧道(涵)及其附屬設施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匯總編制政府性投資城市管理項目年度計劃,擬訂市政設施改造維護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項目抽檢等工作。負責景觀照明規劃建設和城區主、次干道路燈及其配電設施的管理。統籌管理區域移交工作,辦理市政設施工程驗收和移交接管,收集、整理、編報市政設施資料檔案,負責市政設施項目檔案規范管理。負責城區路內停車位的設置和收費管理,統籌城區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指導公共停車樓場以及洗車場的備案登記管理,參與公共停車樓場充電樁建設,協同整治停車位挪作他用、人行道亂停車、僵尸車以及貨運車亂停放等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監管和石油天然氣管道與市政設施有關聯的安全運行監管。
(六)園林綠化科。擬訂城區園林綠化和公園建設、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綠化禁建區的劃定和保護,實施綠線管理。負責城區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園林創建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項目檔案規范管理。組織城區全民義務植樹。指導和協調全區城鄉綠化工程(包括公共綠化、庭園綠化、陽臺綠化、屋頂綠化等)。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監管。
(七)科技法制科。統籌系統科技與法制建設。負責智慧城管建設,擬訂全區智慧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指導智慧城管具體項目推進。負責智慧城管網絡安全管理,負責數字化(智慧)城市日常監督和數字城管信息員管理,負責12319城管服務熱線、網絡輿情等群眾投訴的分派、接轉、督辦工作。負責法治城管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市容市貌、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城市供水節水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城市服務管理的具體適用研究,審查本單位草擬的規范性文件和合同,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市容容貌、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道路揚塵治理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項目建設檔案和行政訴訟案件檔案規范管理。
(八)行政審批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負責城市管理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負責對受理的項目進行咨詢答復、資料審查及核實、現場勘查、提出或簽署辦理意見、發放有關許可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