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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的位置:處罰決定

    • [ 索引號 ]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41 
    • [ 發(fā)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zhí)法 
    • [ 發(fā)布機構 ]
    • 渝北區(qū)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發(fā)布日期 ]
    • 2025-03-19 

重慶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行政處罰決定書(渝渝北城管罰決字〔2025〕第000014號)

行政相對人名稱

重慶廣康運輸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002226635702313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朱洛平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渝渝北城管行罰決〔2025〕第000014號

違法行為類型

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

違法事實及認定依據(jù)

2025年03月11日08時05分,當事人重慶廣康運輸有限公司在重慶市渝北區(qū)兩港大道120029號路燈桿旁,未經核準擅自用車牌照號為渝D68120的重型自卸貨車運輸處置建筑垃圾。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一款“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的規(guī)定

處罰依據(j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金額

12500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

2025年3月19日

處罰機關

重慶市渝北區(qū)城市管理局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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