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當前的位置:處罰決定

    • [ 索引號 ]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32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2 

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決定書(渝渝北城管罰決字〔2025〕第000001號)

行政相對人名稱

重慶市慶一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00000MAD332AC71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彭勇力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渝渝北城管罰決字〔2025〕第000001號

違法行為類型

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

違法事實及認定依據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9日期間,當事人重慶市慶一物流有限公司,在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紅石路花卉園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段土建3標段工地出入口,未經核準擅自用車牌照號為渝DH5553、渝DJ1927、渝DM9971、渝DD9998、渝DM9971、渝DQ5776、渝DV8759的重型自卸貨車運輸處置建筑垃圾,共運輸處置11車次、264立方米建筑垃圾至渝北區中央公園悅府項目、江津區珞璜鎮等地回填處置。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钡囊幎?/p>

處罰依據

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金額

12500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

2025年1月22日

處罰機關

重慶市渝北區城市管理局

備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