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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504310635L/2024-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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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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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9-29
- [ 發布日期 ]
- 2024-09-29
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渝北區建立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理順鄉鎮燃氣銷售價格聽證會方案
為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簡化價格分類,進一步完善我區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理順全區鄉鎮燃氣銷售價格,建立反映市場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制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要求,在廣泛調研、成本調查和借鑒主城其他區經驗的基礎上,擬定渝北區建立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理順鄉鎮燃氣銷售價格聽證會方案如下:
一、建立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理順鄉鎮燃氣銷售價格的政策依據
(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的通知》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3〕682號)
(三)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價格工作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4〕745號)??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供氣供熱供水價格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1787號)
(五)《重慶市定價目錄》(渝發改規范〔2021〕15號)
二、我區管道天然氣價格執行情況
(一)我區城市天然氣價格(2024年非采暖季)
1.居民用氣
①城市居民用氣一、二、三階梯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分別為2.196?元、2.366元、2.716?元。
②執行居民類用氣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和部隊食堂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為2.246元。
③低保用戶和特困人員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為1.96元。
2.非居民用氣
①工業、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061元。
②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576元執行,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0元)。
以上非采暖季居民、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二)我區鄉鎮天然氣價格(2024年非采暖季)
1.居民用氣
①鄉鎮居民用氣一、二、三價區最高銷售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2.256?元、2.306元、2.356?元。
②執行居民類用氣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和部隊食堂用氣一、二、三價區最高銷售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2.306元、2.356元、2.406元。
③低保用戶和特困人員生活用氣一、二、三價區最高銷售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2.02元、2.07元、2.12元。
2.非居民用氣
①工業、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061元。
②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576元執行,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0元)。
以上非采暖季居民、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三、當前我區管道天然氣價格管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我區鄉鎮天然氣經營企業較多。我區實施鄉鎮供氣的天然氣公司共有9家,分別為凱源然氣(原北城北新片區)、凱源然氣(原新輝能源公司片區)、中燃燃氣、順通燃氣(洛磧片區)、順通燃氣(統景片區)、中和然氣、偉盛燃氣、兩江燃氣、川港燃氣。供區位置相對比較分散,每個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導致供氣成本不一致。
(二)我區鄉鎮天然氣銷售分類繁瑣。我區由于歷史原因影響,天然氣銷售價格區分為三個價格區,每個價區的價差從0.06元-0.16元不等,價格分類比較繁瑣,不利于價格管理,距上級簡化價格分類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三)我區相關工作推進比較緩慢。由于我區鄉鎮供氣企業較多,部分企業考慮自身利益問題,對簡化價區收費還存在一定的顧慮,短時間很難統一各個燃氣銷售企業的思想,導致此項工作進展緩慢。
四、價格聯動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上級“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和工作要求,依托天然氣輸配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全區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制度,完善天然氣銷售價格形成機制,有效發揮價格機制的約束和激勵作用,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我區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促進天然氣市場穩定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價格聯動是指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隨上游天然氣綜合購進價格漲跌作相應同向調整。實施價格聯動機制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科學規范。合理制定覆蓋全區管道天然氣的價格聯動辦法,建立起合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燃氣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政策定價的程序和行為。
二是堅持公開透明。推進天然氣價格監管的決策公開、程序公開、執行公開、結果公開,建立調價公示、信息公開等配套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三是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天然氣行業發展與民生保障,因地制宜,充分論證,穩慎推進,務求實效。
五、價格聯動機制的主要內容
(一)價格聯動的范圍和方法
1.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渝北區鄉鎮公共管網供氣的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
2.聯動方法:取消現行的分價區制定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城鄉同價,與市發展改革委建立天然氣銷售價格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保持同頻、同價、同分類價格聯動調整。
(二)價格聯動周期
聯動周期與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調整周期保持一致。
(三)價格聯動的調價程序
區發展改革委接到市發展改革委城市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通知后,同步出臺渝北區鄉鎮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通知。
六、征求意見情況
《渝北區鄉鎮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實施辦法》先后兩次征求了鄉鎮天然氣經營企業意見,并公開向社會、相關部門、法律顧問征求意見。從反饋的情況看,大家都無修改意見。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