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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112504310635L/2024-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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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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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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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2-16
- [ 發布日期 ]
- 2024-12-23
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渝北區2024年采暖季鄉鎮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各鄉鎮燃氣企業:
????根據《重慶市渝北區鄉鎮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實施辦法》(渝北發改〔2024〕114號)精神,經研究,現就渝北區2024年采暖季鄉鎮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采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執行時間
(一)居民用氣
1.居民用氣一、二、三階梯最高銷售價格分別按每立方米2.196元、2.366元、2.716元執行。
2.執行居民類用氣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和部隊食堂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按每立方米 2.246 元執行。
3.低保用戶和特困人員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按每立方米1.96元執行。
(二)非居民用氣
1.工業、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按每立方米3.295元執行。
2.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按每立方米2.576元執行,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按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0元)執行。
以上采暖季居民、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
二、切實維護市場穩定
鄉鎮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鄉鎮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氣費清算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有關部門和燃氣企業要加強供需銜接,保障用氣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我區天然氣市場供應平穩運行和價格政策平穩實施。
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