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經濟信息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區委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二、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負責權限內工業投資項目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建議。
三、監測分析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擬訂年度工業發展目標并貫徹落實。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對接市級平臺工業經濟運行相關工作。負責經濟運行重要要素的平衡調度、重點工業品運輸的協調平衡。
四、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參與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品牌戰略、科研成果產業化相關工作。
五、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和管理工業園區規劃和建設,促進特色工業園區發展。負責微型企業培育發展工作。負責樓宇工業園的發展工作。
六、擬訂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發展促進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及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監督管理。指導和推進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七、貫徹落實智能化相關規劃、政策,擬訂全區政策措施并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信息安全。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軍民融合發展。
八、參與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配置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事宜。參與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間電波秩序。參與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九、負責電力、天然氣的日常運行調度和行業管理。負責鹽、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業管理。
十、負責權限內的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二甲醚、醇基燃料和城市門站以內城鎮天然氣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指導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負責權限內的鹽、電力、城鎮天然氣、工業節能監察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執法檢查活動,指導鎮(街道)開展相關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工業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培訓并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招商統籌、制造業招商、園區招商。
十四、負責統籌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綜合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宣傳、教育培訓、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內部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經濟運行科。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及時發現并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相關工作。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施效果并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扶持培育重點骨干龍頭企業。負責制定區級專項資金使用方案,檢查和評估資金使用績效。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和重點骨干龍頭企業發展目標,指導園區等有關單位開展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工作。負責重點工業品運輸協調工作。協調對接市級平臺工業經濟運行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工業園區規劃和建設,協助做好園區統計、參與園區考核工作,負責特色工業園區相關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聯合會等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家和企業人才培訓、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發展戰略規劃及專項規劃。負責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相關工作。組織研究分析產業發展情況,擬訂全區工業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負責推進工業領域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指導工業企業實施的重大投資項目,監測分析工業投資運行情況。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負責工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負責上級財政專項資金政策的項目申報、監管和驗收工作。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等工作。指導工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工業企業進出口、利用外資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權限內的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燃氣經營許可證、燃燒器具經營企業許可證核發、城鎮天然氣設施新(改)建工程審批。
四、生產保障科。承擔電力、天然氣的日常運行調度和行業管理。貫徹落實電力、天然氣、煤炭年度平衡工作。負責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處理電力運行、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鹽、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業管理。承擔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二甲醚、醇基燃料和城市門站以內城鎮天然氣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綜合指導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鹽、電力、城鎮天然氣、工業節能監察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執法檢查活動,指導鎮街開展相關執法工作。負責燃氣應急搶險救援組織和管理工作。
五、智能制造科。承擔智能制造發展推進工作,統籌推進傳統產業智能化改造。擬訂智能制造、軍民融合、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落實。組織實施智能制造、軍民融合、工業企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承擔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指導推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創新,推進智能制造物聯網發展和應用。參與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配置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事宜。參與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間電波秩序,參與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六、環境資源科。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發展促進政策。組織實施工業節能監察及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相關領域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推進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參與推動環境污染工業企業搬遷工作。
七、企業指導科。宏觀管理和指導區內工業企業,加強現代企業管理,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實施本區工業企業改革改制,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貫徹落實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微型企業培育發展相關工作。指導企業進行產業資源整合重組或實施跨行業、跨地區重組。負責工業協作配套、融資促進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做好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參與品牌戰略和產品質量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樓宇產業園、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備案、建設、運營、安全等管理工作。
八、招商統籌科。擬訂本區招商投資促進政策。承擔市對區招商投資促進考核工作,牽頭組織招商責任單位招商引資績效考核。承擔全區制造業領域重點項目招商引資的指導工作。組織參加國(境)內有關重大招商投資促進活動。負責統籌協調園區有關重大招商項目建設,配合實施園區重點招商項目督查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