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組織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牽頭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規劃,承辦全區行政區劃變更、考察論證和申請工作。
五、負責婚姻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六、負責殯葬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殯葬管理服務規范,推進殯葬改革。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社會辦養老機構,指導鎮(街道)管理敬老院。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負責民政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強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責。
八、牽頭負責貫徹落實殘疾人福利制度,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牽頭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指導慈善事業和社會捐助工作,指導本地區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承擔本級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辦公室:負責文電、機要、會務、保密、辦公信息化、文書檔案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群團、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職責。承擔上級目標任務、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分解、督辦工作職責。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牽頭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明創建、調查研究、安全綜治、應急值守、信訪穩定、節能減排、數字重慶建設、標準化工作。
財務科:承擔本系統預決算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承擔本級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采購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基本建設、后勤、車輛管理工作。牽頭做好民政重大項目建設工作。
行政審批科(社會組織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貫徹和執行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負責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具體事務。負責全區殯儀服務站經營許可審批、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查、慈善組織的認定、宗教場所辦理法人登記工作。統一行使民政相關行政執法權。
社會救助科: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低保邊緣家庭等社會救助政策,指導鎮(街道)開展各項救助工作。負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審核及信息系統管理。承擔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救濟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
區劃地名科:負責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工作。擬訂行政區劃規劃,貫徹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全區行政區劃變更、考察論證和申請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工作中需以政府名義出面的相關工作。
社會事務科:牽頭民政領域的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等工作。指導慈善、社會捐助和本地區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殯葬服務、救助機構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牽頭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兒童收養工作。貫徹落實殘疾人福利制度,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養老事業發展科(老齡工作科):統籌推進、督促指導和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區社會辦養老機構,指導鎮(街道)管理敬老院。負責養老機構備案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