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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162
- [ 發文字號 ]
- 渝北民〔2024〕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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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人大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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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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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6-05
重慶市渝北區民政局關于區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302號建議的復函
尊敬的林倪代表:
您提出的第302號建議《關于為異地在渝商會落戶渝北提供便利條件的建議》我局已經收悉,在此非常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關注,我局高度重視您提出的寶貴建議,責成行政審批科(社會組織科)研究辦理,現就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一、異地商會登記的政策規定
根據《重慶市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渝民發〔2013〕133號印發)第五條“成立異地商會應當堅持“一地一會”原則,同一行政區域只能成立一個由同一原籍地(即外省或外省轄設區的市)投資企業組建的商會”的規定,我市可以登記外省或外省轄設區的市的商會,不可以登記縣級商會;根據第七條“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全市性或跨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活動的異地商會的登記管理;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異地省商會的登記管理”的規定,我局只有登記異地省商會的權限和資格。民政部的政策與市民政局的政策精神一致,在2023年,《重慶市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廢止,新的政策目前尚未出臺。
二、以前和現在的工作措施
一是深刻認識我市我區經濟發展戰略地位,進一步提高優化營商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執行上級有關政策的前提下,不因循守舊,勇于開拓創新,為異地商會登記及外地企業在渝北的落戶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二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推動西部經濟的發展,加強成渝雙城經濟圈的建設,積極發揮異地商會在推動區域經濟合作與社會發展中的橋梁紐帶作用,我局與四川省廣安市民政局簽訂了《社會組織聯動發展協議》,為異地商會特別是四川省的商會在我區登記提供了支撐。三是與區工商聯一道,對區內異地商會開展走訪調研,實地了解他們的現狀和需求,當面宣講登記政策,共同探討成立區縣級異地商會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操作流程。四是將登記政策與現實情況矛盾的問題書面呈報了市民政局,同時因為文件廢止對下一步異地商會如何登記請示了市民政局,希望以此促進政策的修訂出臺,并得到上級的支持和指導。五是我局正在打造集孵化培育、能力提升、學習交流、成果展示、信息發布、資源整合等功能于一體的社會組織服務聯合體,這將有助于異地商會在我區的成立和外地企業在我區的落戶發展。
三、目前的登記成果
在區工商聯來文要求登記四川省區縣級異地商會的情況下,根據協議內容經過我局行政會研究同意,2020年至2022年我局在全市率先試點,先后登記了四川省7個區縣級異地商會,加上2012年已經登記的南部商會共8個,前期注銷了1個,目前還有7個。此項工作即將作為改革案例上報區委改革辦。外省或外省轄設區的市級商會,我局因為沒有收到過申請沒有登記過,目前數量為0。
四、下一步的工作
針對您提出的建議,結合上級民政部門的工作安排和我局的工作計劃,一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辦事能力,提高辦事效率。二是為異地商會落戶渝北提供一站式服務和一條龍服務,讓社會組織成立登記“全渝通辦”和“一件事一次辦”在我區落地出成效。三是走訪區工商聯已經發文成立但未登記的異地商會,將它們的訴求及時反饋市民政局,敦促相關政策早日出臺并體現異地企業的心聲。四是對已經登記的異地商會開展優質服務,參加它們的活動,傾聽它們的呼聲,為它們宣傳政策,讓他們健康發展規范運行,以此吸引更多的外地企業進駐渝北,同時把已有的企業發展壯大,為渝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能量。五是盡快將社會組織服務聯合體建立運行起來,為異地商會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讓異地商會可以在相對集中的區域辦公,形成集聚效應。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和關注,我局將按照上級的要求、商會的呼聲和您的建議,在后續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探索創新,將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特別是異地商會登記管理工作提檔升級,絕不設關卡,絕不出難題,積極營造更加寬松和諧的營商環境,讓政府滿意企業滿意。此復函已經邱隆秀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如有什么意見,請反饋給我們,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為渝北的高速發展貢獻力量。
重慶市渝北區民政局
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