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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綜合查一次”是聚焦在鎮街多發、社會關注、群眾關切領域的常見執法場景,對相關執法事項進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監管對象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開展“綜合查一次”要對鎮街常見執法場景執法對象涉及的檢查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和全要素拆解,實行清單化管理。健全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區級執法部門常態化多跨協同機制,實施組團式執法。創新執法服務方式,推廣“教科書執法”“體檢執法”和“無感執法”。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的行政執法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渝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例:某自然人違反《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時未放置整齊,散體、流體物料未使用圍擋存放。違法行為發生地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按照簡易程序對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自然人如對該處罰決定不服,可自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渝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答:鎮街作出行政執法決定,應當加蓋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的公章,實施的行政執法權來自其他行政機關委托的,應當加蓋委托行政機關公章。不得以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印章代替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公章。
案例一:某自然人違反《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時未放置整齊,散體、流體物料未使用圍擋存放。違法行為發生地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按照簡易程序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行政處罰決定文書應當加蓋街道公章。
案例二:某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對某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存在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行為。委托行政機關對該生產經營單位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該行政處罰決定文書應當加蓋委托行政機關公章。
答: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過程中,將會同相關部門,對下放執法事項的實施情況、社會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跟蹤評估,定期開展交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根據執法依據變動、評估結果以及工作實際,對執法事項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答:《市實施意見》明確了27項法定執法事項、15項通用賦權事項、84項自選賦權事項,結合我區實際,按照涉及賦權執法部門不再開展委托執法,自選賦權事項不低于15%的原則進行梳理,經過多次召集相關部門以及鎮街開會討論清單事項,并在區政府門戶網公開征求意見后,梳理形成了渝北區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