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區衛生健康委)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區委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全區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負責區級衛生健康領域綜合執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衛生健康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道)衛生健康執法工作。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全區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貫徹落實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三)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全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根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九)負責指導鎮(街道)開展衛生健康工作,加強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
(十)負責區級保健對象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在區內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市、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
(十一)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二)受區委委托,代管區計生協會和區紅十字會。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將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藥具管理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轉到區衛生健康委機關。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 關于人口發展工作。區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 關于老年人服務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3. 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區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區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
4. 關于醫療保障工作。區醫保局牽頭建立與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等部門的醫療保障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 關于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