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渝北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的政策解讀
《重慶市渝北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明確了渝北區“十四五”期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根據全區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形勢,確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總體目標、具體目標,按照地質災害風險進行易發程度分區、風險分區及防治區劃,形成地質災害防治六大重點任務和四項保障措施。
第一,《規劃》總結了“十三五”期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十三五”時期,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渝北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嚴控增量,減少存量”、“搬遷避讓與工程治理相結合”、“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渝北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和要求,以預防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積極實施“十三五”規劃,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較好成績。
第二,《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期間規劃目標。以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為目標,到2025年,全區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能力建設等綜合防治體系,加強重點區域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治工作,對納入規劃防治的19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綜合防治;完成全區納入避險搬遷的25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完成茨竹鎮華鎣村金竹林采煤沉陷區受威脅的53戶93人危房搬遷工作;完成全區納入專業監測的26處地質災害隱患點自動化監測。到“十四五”末全區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減少40%,基層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地質災害危害得到進一步防控,地質災害對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影響顯著減輕,全社會地質災害綜合防范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有力支撐重慶市和我區重大發展戰略實施和重大工程建設。
第三,根據地形地貌、巖土類型、地質構造、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及人類工程活動等因素,將全區劃分為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三級。其中,高易發區面積約175.35平方公里,中易發區面積約660.15平方公里,低易發區面積約449.81平方公里。在地質災害易發性分區基礎上,根據危險性和易損性,將全區地質災害風險等級劃分為高風險區、中風險區、低風險區三級。其中,高風險區面積約89.26平方公里,中風險區面積約698.8平方公里,低風險區面積約341.44平方公里。在地質災害風險分區基礎上進行地災防治分區,全區分為5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和1個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重點防治區總面積約862.51平方公里,約占全區總面積的59.4%(重點防治區主要為地災具有高風險、中風險的人口密集區、社會經濟財富集中區、重要基礎設施區和國民經濟發展重要規劃區)。
第四,《規劃》從六個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期間地質災害防治主要工作任務。一是調查評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三查”、技術支撐隊伍每年開展一次全區地質災害專業排查和農村居民房前屋后地質災害隱患風險調查。二是監測預警。主要包括全面完成自動化監測預警設施建設和進一步夯實群測群防監測。三是綜合治理。主要包括規劃部署19處原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0處新生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四是避險搬遷。主要包括完成25處原有地質災害受威脅群眾65戶170余人以及新生地質災害受威脅群眾的避險搬遷工作,完成茨竹鎮華鎣村金竹林采煤沉陷區受威脅的53戶93人危房搬遷工作。五是應急技術支撐。主要包括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和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六是能力建設。主要包括隊伍能力建設、推進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以及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五,《規劃》提出四項保障措施促進規劃目標的完成。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政績考核;二是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和體制,為規劃的實施提供根本保證,繼續夯實“黨委政府領導、規劃自然資源牽頭、地勘支撐、部門協作、基層組織、全民參與”的地質災害共同防治責任機制,加強部門協調溝通,完善協同聯動機制;三是加強資金保障,區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政府財政預算的投入,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得以有效實施;四是強化宣傳培訓,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十四五”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培訓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