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日前,我區修訂印發了《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現對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預案修編目的
為有效預防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規范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控制、減輕和消除對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水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維護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水體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修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長江三峽庫區重慶流域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渝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重慶市渝北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內的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在渝北區行政區域外發生的可能影響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水環境安全的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案主要內容
本預案共分八個部分,分別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善后工作、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附則。
(一)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事件分級等內容。
(二)組織指揮體系:明確并規范了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主要成員、有關單位職能職責。
(三)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明確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相關內容。
(四)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和相應措施兩部分,其中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響應措施包括現場污染處置、應急供水保障、轉移安置人員、醫學救援、應急監測、市場監管和調控、輿論引導、維護社會穩定等措施。
(五)善后工作:包括損害評估、事件調查和善后處置相關工作。
(六)應急保障: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儲備管理、必要經費、通信保障、運輸保障、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等。
(七)宣傳培訓和演練:包含了公眾環境應急知識宣傳,應急培訓,應急演練等內容。
(八)附則:包含預案管理、預案解釋、預案實施等內容。
五、政策問答
(一)應急預案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與原預案相比,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根據《渝北區機構改革方案》,更新了預案內的機構名稱;
2、規范了預案內容的表述,將“突發環境事件”改為“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
3、完善編制依據。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將《重慶市長江三峽水庫庫區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更新為《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刪除了《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
4、完善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了不同事件類型的副指揮長,區指揮部副指揮長分別增加了區交通局、區水利局。根據《渝北區機構改革方案》完善了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組成及職責。
5、完善預防預警內容。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情況通報辦法(試行)>的通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近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情況的通知》(環辦應急函〔2020〕43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新增應急值守、信息收集、甄別等內容。
6、完善信息報告內容。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12345一號通”政務服務熱線優化整合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12369環保舉報熱線已與“12345一號通”雙號并行整合,刪除了12369環保舉報熱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近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情況的通知》等相關要求,新增涉及跨省流域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通報。
7、完善應急響應措施內容。根據《重特大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規程》等相關文件要求,增加了跨行政區域污染的應急監測內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增加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5·24”(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要求。
8、調整響應終止內容。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4.4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要求,修改終止響應的主體。
9、完善應急保障內容。根據《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實施方案(2021-2025)》,增加南陽實踐相關內容,作為應急技術儲備。
(二)本次預案修訂工作如何開展?
答:根據預案修訂的工作程序,區生態環境局成立預案編制小組對預案進行修訂。編制小組在預案編制上本著科學性、實用性、權威性的原則開展預案編制工作。一是開展全區環境風險源及風險受體調查,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組織開展全區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調查環境應急資源;二是分析研究相關突發事件典型案例及應對規律,根據特定的突發事件風險演化過程和災害后果,明晰突發事件情景、梳理職責任務、評估應急能力,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及措施;三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在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案例分析的基礎上,修訂預案;四是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對預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并修改完善;五是區生態環境局組織環境應急專家庫專家對預案進行了評審,按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三)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渝北段如果發生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善后工作如何開展?
答:根據本預案,善后工作主要分三方面:一是損害評估,由有關鎮街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并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二是事件調查,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三是善后處置,由區政府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受污染、破壞的水生態環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復,對清除污染效果進行評估。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