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渝北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近日,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渝北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預案有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編制的背景和依據
2021年新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對動物防疫工作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第四十五條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上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根據疫情狀況及時調整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2020—2021年,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第五版)》,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非洲豬瘟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疫情報告與確認、疫情響應、應急處置等事項進行了規定;2022年6月修訂發布了《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將一類動物疫病由17種調整為11種,豬瘟、新城疫由一類動物疫病調整為二類動物疫病,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被該名錄剔除。
2023年11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的《重慶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之前的《渝北區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2016年版)》已不符合新的規定和要求,加上2019年機構改革后,部分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名稱和職能職責發生了變化,所以進行編修十分必要。
二、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機制,依法依規、科學有序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有效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三、工作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法應對、果斷處置”的原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渝北區行政轄區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對工作,以及區外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的預警響應。
五、主要內容
(一)總則。明確預案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疫情分級等內容。
(二)組織指揮體系。包含區級、鎮街組織指揮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等內容。明確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由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和指揮,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委。
(三)監測、預警、報告和認定。包含監測、預警、社會單位和個人報告、疫情認定與報告等內容。
(四)應急響應。包含響應原則、先期處置、響應分級、響應措施、響應等級調整、響應終止、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處置記錄等內容。
(五)后期工作。包含后期評估、維護穩定、社會救助和恢復生產等內容。
(六)應急保障。包含隊伍保障、物資與資金保障、通信與交通保障、技術保障、衛生防護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內容。
(七)附則。對重大動物疫情、暴發、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進行了名稱解釋。
六、政策解答
(一)什么是重大動物疫情?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突然發生,迅速傳播,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危害,以及可能對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二)重大動物疫情如何認定與公布?
重大動物疫情由市農業農村委認定,必要時報請農業農村部認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農業農村部公布或由其授權市農業農村委公布,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動物疫情。
(三)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如何分級?
按照市級預案分級要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重大動物疫情。
(四)預案涉及哪些重大動物疫情?
涉及口蹄疫、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牛瘟、牛傳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馬瘟、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狂犬病、炭疽、豬瘟、新城疫等。
(五)疫情響應措施主要有哪些?
疫情響應措施主要有: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發布封鎖令封鎖疫區、撲殺疫點內易感動物、開展緊急免疫、設置檢疫消毒站、消毒滅源、開展應急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對疫情處置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等。
七、新舊預案差異
本次預案主要修訂內容有:1.調整了疫情分級,按照市級預案的分級要求執行。
2.根據市級預案應急響應啟動的權限,明確了啟動響應級別,同時細化了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具體響應措施。
3.增加了預警、信息上報流程圖和名詞解釋等內容。
4.增加了“響應原則”和“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等內容。
5.對指揮機構、成員單位進行了部分調整。
八、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渝北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