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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慶市渝北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4-11-12

2024年10月30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新修訂的《重慶市渝北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渝北府辦發〔2024〕26號,以下簡稱《預案》)。為進一步推動《預案》貫徹落實,便于社會公眾廣泛知曉《預案》內容,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和目的

一是今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對自然災害災情的應急處置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原《預案》和市級預案脫節,有必要對原《預案》進行修訂,與市級預案保持一致。二是近年機構改革后部分部門在災害救助方面的職責發生了變動,存在部分部門響應行動不明確等問題,需要對原《預案》進行修訂,更新明確各部門職責,對自然災害救助的工作機制、職責分工等作相應調整、充實和完善。為高效有序地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維護受災地區社會穩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在征求區級有關部門、鎮街意見建議和組織專家評審基礎上,修訂了《重慶市渝北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形成了新版《重慶市渝北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重慶市渝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對有關法律法規等。在征求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意見建議和組織專家評審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持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群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實“救于成災之前”的宗旨,推動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實現高效有序銜接,強化災害防減救全過程管理。

四、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內容包括8個方面。

第一章 總則。包含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的各項法律法規、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工作原則以及本預案的適用范圍等。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明確區防減救災委、區防減救災委辦公室的組成部門和相關職責以及專家隊伍的建設等。

第三章 災害救助準備。明確相關部門應及時更新災情預警信息,以及出現相應預警信息后應采取的相關措施。

第四章 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包含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的流程及時限、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等。

第五章 區級響應。包含自然災害的應急響應分級、應急響應流程、應急處置措施、響應調整、響應終止等內容。

第六章 災情救助。包含自然災害過渡期救助、倒損房屋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相關措施內容。

第七章 保障措施。包含資金、物資、通信、裝備設施、人力資源、社會動員、科技等相關保障措施以及宣傳和培訓內容。

第八章 附則。包含了相關責任和獎懲制度內容以及對自然災害涉及相關的領域進行解釋和本《預案》的解釋、頒布以及附件等內容。

五、政策解答

(一)此次編修《預案》的背景是什么?

解決災害救助新問題的需要。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發生明顯變化,原《重慶市渝北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在響應啟動條件、響應措施以及部分部門職責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之處,有必要通過修訂《預案》,進一步提高救災應急響應效率以及相關部門響應行動不明確等問題。

(二)自然災害響應等級如何劃分?

自然災害響應級別由高到低劃分為4個級別,分別用一、二、三、四級標示。

(三)響應處置主要內容有哪些?

自然災害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派人赴現場,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威脅群眾;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封鎖進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可先行組織搜救被困人員;做好專業應急隊伍的引導;向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報告事件情況。

(四)災后救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結束后,一要及時做好受災群眾的過渡期生活救助;二要盡快組織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三要解決好受災群眾在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五)事發地和單位如何響應《預案》?

舉個例子,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后,事發地鎮街應首先作出應急反應,立即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撤離、轉移、安置、救護等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同時向區政府、區應急局報告,并在區防減救災委的指導下開展搶險救援。

再如,區防減救災委成員單位應編制本行業相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日常宣傳工作;在發生災(險)情后,要按照預案規定職責調配人員、物資投入救援工作,并在區防減救災委的統一指揮下成立相應工作組,實施救援。

六、新舊預案差異

本次預案主要修訂內容有:

1.重新明確了指揮體系,對標對表市級層面,區政府成立區防減救災委統籌指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同時推動有關成員單位發揮專業優勢、行業優勢進一步提高應急救災指揮效率。

2.完善了應急響應處置措施,以處置內容為導向,細化各個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職責和任務劃分。

3.將原《預案》中的“災害預警響應”調整為“災害救助準備”,災害救助準備工作可以比預警響應更靠前,可以提前做好救災物資準備、提前派出工作組、提前向成員單位發布提示。

4.修改部分響應條件,響應等級對標對表市級預案,解決啟動過高或啟動不及時等問題,優化啟動程序,實現“早啟動、早支持、早救助”。

5.修訂了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流程圖,明確了整個事件的處置流程,處置自然災害事件時有章可循。

七、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渝北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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