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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古樹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確認,報國務院住房建設部門備案;二級古樹名木由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確認,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市政環衛設施維護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原則,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及各街道、園區(新城)按各自職責,做好責任范圍內的市政環衛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新建、改造市政環衛設施在移交前,由建設業主方負責維護管理。物業小區紅線內市政環衛設施由區住建委督促物業公司維護管理;沒有物業公司管理的,由所在街道督促業主維護管理。
兩路空港商圈、龍溪嘉洲商圈為我區重要商圈,范圍內包括7個路段。其中龍溪嘉洲商圈包括龍華大道財信國際廣場段、嘉州路城市花園段、松牌路長安錦繡城段,兩路空港商圈包括金港國際阿興記段、濱港路全路段、雙龍大道國美商場至重慶銀行段和錦湖路全路段。除上述路段外,城區其余道路為重要商圈外路段。
停車收費分重要商圈內路段及重要商圈外路段兩個標準。
(一)重要商圈內路段占道停車收費標準及時段:
1.?白天(8:00—22:00)時段每車每半小時2.5元;
2.?夜間(22:00—次日8:00)時段每車每半小時2元,且每車每次最高不超過10元。
(二)重要商圈外路段占道停車收費標準及時段:
1.?白天(8:00—20:00)時段每車每半小時1元;
2.?夜間(20:00—次日8:00)時段每車每半小時1元,且每車每次最高不超過5元。
一是明確了實施范圍。僅適用于渝北城區湖庫(碧津湖、雙龍湖、木魚石、寶圣湖、果塘湖、高堡湖、盤溪河、五一水庫、新華水庫、中央公園鏡湖等)及公園。二是明確了湖庫及公園管理的禁止行為。《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湖庫保護及公園管理的通告》依據《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重慶市公園管理條例》,結合我區公園及湖庫管理實際,對各項禁止行為進行了補充完善。三是明確了處罰措施。《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湖庫保護及公園管理的通告》中明確了對拒不執行本通告中各項規定的強制處罰措施,使今后公園及湖庫管理工作有規可循,有法可依。
隨著城市公園管理的職責完善和管理內容增加,原有的《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重慶市公園管理條例》已不能滿足公園規范管理需要,為了加強城區湖庫的保護和規范城市公園的管理,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7日正式頒布實施《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湖庫保護及公園管理的通告》。
大型戶外廣告經批準后,不得擅自改變設置形式和位置。
不超過2年。
由于環衛設施的設置和布局是預先通過規劃部門和主管部門進行科學研究確定下來的,如果擅自改變會影響城市環衛保障功能,給市民帶來不便,給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困難,因此環衛設施的還建原則上應該原址重建。
應到所在地的區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