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渝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的政策解讀
近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印發《重慶市渝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政策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是新時代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重要舉措。為推動實現我區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建立與我區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據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3〕81號)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渝環規〔2024〕2號)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更新調整實施細則〉的函》(渝環函〔2022〕426號)(2022.08.30);
三、主要內容
《方案》包括兩部分。
(一)調整原則
調整遵循“堅持底線約束、強化空間管控、突出分類準入”基本原則。
(二)調整結果
全區環境管控單元26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了合并整合,個數9個,面積占比35.0%;重點管控單元突出精細化管理,部分單元根據產業園區和城鎮開發邊界進行細化,個數15個,面積占比50.8%;一般管控單元保持基本穩定,個數2個,面積占比14.2%。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保持一定的延續性,維持“市級總體管控要求—區縣總體管控要求—單元管控要求”三個層級框架,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核心,根據國家、全市、我區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從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提出32條總體管控要求。
四、政策問答
問1:什么是“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答1:三線一單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生態保護紅線指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海岸生態穩定等功能的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鹽漬化等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
環境質量底線指按照水、大氣、土壤環境質量不斷優化的原則,結合環境質量現狀和相關規劃、功能區劃要求,考慮環境質量改善潛力,確定的分區域分階段環境質量目標及相應的環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資源利用上線指按照自然資源資產“只能增值、不能貶值”的原則,以保障生態安全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的,利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結合自然資源開發管控,提出的分區域分階段的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強度、效率等上線管控要求。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指基于環境管控單元,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環境準入要求。
環境管控單元指集成生態保護紅線及生態空間、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區域,銜接行政邊界,劃定的環境綜合管理單元。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
優先保護單元主要包含生態保護紅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地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和生態環境敏感區,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主要強調空間用途管控,以禁止、限制開發為主。
重點管控單元主要包括各級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及城鎮規劃區等目前環境問題集中或未來環境壓力較大的區域,重點加強環境管控。重點管控類主要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一般管控單元包括除優先保護類和重點管控類之外的其他區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礎性要求。
問2:《方案》起草過程有哪些主要環節?
答2:渝北區嚴格按照重慶市“三線一單”調整工作部署和安排,于2023年1月正式啟動全區“三線一單”調整工作。全區“三線一單”調整成果四次征求區級相關部門意見,并于2023年8月10日順利通過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成果技術審核。在此基礎上,渝北區起草了《重慶市渝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有關單位、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市民意見后,于2024年3月29日通過了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核。
問3:《方案》調整了哪些內容?
答3:我區已于2020年12月發布《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渝北區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方案〉的通知》(渝北府發〔2020〕23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方案》是在貫徹執行《總體方案》基礎上,按照國家、重慶市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對環境管控單元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進行調整。
全區環境管控單元由23調整為26個,增加3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了合并整合,個數減少4個,面積占比減少4.3%;重點管控單元根據產業園區和城鎮開發邊界進行細化,個數增加7個,面積占比增加2.3%;一般管控單元個數不變,面積占比增加2.0%。全區總體管控要求由15條調整為32條,在原總體管控要求基礎上刪除3條、修改12條、新增20條;管控要求的具體內容結合國家、全市、我區最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等維度進行優化,更具時效性和針對性。
問4:如何推動《方案》成果運用?
答4:全區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總體方案》和本《方案》相關規定,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將成果應用在治水、治氣、治土、治廢、治塑、治山、治岸、治城等生態環境治理的各方面,應用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園區管理、用地審批、項目建設等重要領域,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底線約束和決策支持作用,保障我區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五、實施時間
《重慶市渝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