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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慶市渝北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4-12-16

2024年12月16日,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重慶市渝北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渝北府辦〔2024〕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社會公眾知曉了解《實施方案》內容,對主要內容作出如下解讀。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滿足人民群眾送托需求,推動渝北區普惠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 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77號)等文件指示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我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結合我區人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總體目標: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體系、覆蓋城鄉的服務體系和數字化管理體系,提高機構的備案率和使用率,拓寬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路徑,積極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培育建設一批管理規范、服務模式可復制的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滿足廣大家庭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

第二部分重點工作(共20條):一是擴大托育服務供給(第1-5條)。支持托幼一體、社區辦托、單位辦托、社會力量辦托等多元化發展;二是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第6-10條)。包括建設區級托育綜合服務指導中心、開展家庭照護宣傳指導、發展醫育結合、強化托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托育機構等級評定及示范機構創建等;三是加大托育服務資金支持(第11-16條)。包括對納入備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機構給予開園激勵獎補、運營補助、租金補助、示范獎補,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嬰幼兒就讀普惠性托育機構,落實金融支持和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類價格等政策;四是加大綜合監管力度(第17-20條)。包括登記備案、智能監管、價格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第三部分組織實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同落實、加強宣傳引導等內容。

三、政策問答

(一)問:《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到2025年,全區每千人口托位數達5.0個(普惠性托位數占比80%),托位使用率高于全市水平,基本建成城市15分鐘嬰幼兒照護服務圈。

(二)問:幼兒園可以招收2歲以下的嬰幼兒嗎?

答:按照《重慶市托幼一體管理辦法》(渝衛發〔2023〕67號)內容,原則上支持幼兒園在滿足 3—6歲幼兒入園需求的基礎上招收2—3歲的嬰幼兒。確實有條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幼兒園,可設置乳兒班、托小班,招收2歲以下嬰幼兒,但必須經區教委、區衛健委審核同意并完成備案。

(三)問:托育機構(含辦托幼兒園)享受補貼的基本條件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本政策涉及的優惠補貼均針對已納入備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根據《實施方案》第12-16條,滿足條件的普惠性托育機構可享受運營補助、租金補助、示范獎勵及其他補助。如:對納入備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按照每個托位生均面積6平方米,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租金補助,實際租金低于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按實際租金給予補助。

(四)問:《實施方案》從哪些方面注重了改革創新?

答:一是明確支持公辦托育。包括建成區級托育綜合服務指導中心、建設鎮街(社區)普惠性托育機構等為群眾提供“家門口”托育服務。二是鮮明發展醫育結合。到2025年,建成2家“醫育融合”托育服務機構,入托嬰幼兒電子健康檔案建設管理率達100%。三是注重數字賦能。開發線上辦托、入托、監督“一件事”應用場景,推進實現機構“網上提交及時辦”、家庭“入托網上約”、群眾“投訴舉報馬上查”。

四、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渝北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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