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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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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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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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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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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3-04
- [ 發布日期 ]
- 2025-03-04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推進社會救助改革創新,探索推進社會救助由單一物質救助向“物質+服務”模式轉變,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結合渝北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針對性的服務類社會救助,用一年左右時間,聚焦“六個一”的工作內容,具體實施九項社會救助服務,健全覆蓋鎮街、多元供給、平臺支撐、運行高效的救助服務網絡,形成資源有效整合、供需精準匹配、流程標準規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務類社會救助格局。
二、工作內容
(一)建立一個部門聯系機制。
為開展好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將有關部門的救助政策進行緊密聯動,建立部門工作群,及時更新利民政策項目,確保信息的實時共享與流通;根據需要召開救助工作專題會,專項研究部署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工作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和個案情況,為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
(二)建成一個工作陣地。
建設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引入公益性組織運行,負責統籌協調各類社會救助服務資源、開展供需匹配、組織各方議事會商、加強社會救助服務隊伍建設、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品牌打造、指導監管社會救助幫扶項目、服務等,構建堅實的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陣地。(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回興街道)
(三)明確一批服務對象。
按照“突出重點、分層分類”的原則,將渝北區戶籍(不含兩江新區直管街道)的服務對象分為以下幾類:
1. 第一類:分散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過渡期內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重殘、重病、失能人員;
2. 第二類:分散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過渡期內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3. 第三類:其余分散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過渡期內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委)
(四)編制一批服務類社會救助清單。
1. 依托渝悅·救助通平臺和聯合體,各鎮街結合入戶調查、走訪探視、動態管理等工作,常態化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務需求摸底排查,在準確評估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及相應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形成低收入人口服務類社會救助需求清單,屬地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時采取相應幫扶措施,幫扶結果定期反饋聯合體,對于村社、鎮街層面難以獨立解決的問題,由聯合體定期收集后研究解決。(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2. 從區級層面出發,將有關部門相關惠民利民政策梳理并形成相對完善、定期補充更新的社會救助政策清單,探索建立跨部門的“資源共享+服務轉介”機制,實現社會救助政策的有效整合。(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
3. 從社會層面出發,積極吸納并整合企業、學校、醫院、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群團組織、協會、工商聯、各民主黨派等各方救助力量的支持和捐贈,形成資源清單,將聯合體作為“中樞”開展有效供需匹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工商聯、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4. 對救助對象的需求進行回應,分為生活服務類社會救助:為對象提供日常生活中助餐助浴、助行助潔、代購代步等服務;照護服務類社會救助:為對象提供訪視、看護照料、就醫陪護、康復訓練、健康監測、居家監測等服務;關愛服務類社會救助:為對象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形成服務清單。(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5. 綜合運用物質幫扶政策、服務幫扶項目等資源,為服務對象及時提供政策申請、資源鏈接、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優質的社會救助服務,將服務對象需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幸福體驗,轉變為幸福清單。(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五)實施一批社會救助服務。
按照“突出重點、分層分類”原則,根據收集到需求清單分步開展以下服務:
1. 慈善服務。每年為一至三類的服務對象積極爭取2-3個慈善救助服務項目,依托渝悅救助通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線下服務聯動。(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2. 居家上門服務。
一是政府購買服務。由區民政局購買服務為第一類服務對象開展生活服務類、照護服務類、關愛服務類等居家上門服務,其中每類對象年均可享受服務時長為24個小時,該服務與區殘聯的居家托養服務不同時享受。(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是家庭醫生服務。聯動家庭醫生團隊,為一至三類的服務對象開展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為第一類中的重殘服務對象提供個性化的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各鎮街)
3.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第三類中的精神病患者開展服藥訓練、預防復發訓練、軀體管理訓練、生活技能訓練、社交技能訓練、職業康復訓練、心理治療與康復、同伴支持等直接服務;對其家屬開展心理支持、同輩支持等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4. 老年人服務。
一是意外保險服務。為第二類中65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是居家監測服務。為第二類中獨居老年人提供居家安全監測服務,在家庭提供戶內智能改造,配備一鍵求救終端主動求助設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三是走訪慰問關愛服務。對第二類中的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失獨等老年人開展探訪關愛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5. 兒童關愛服務。
一是對困境(留守)兒童服務。為第二類中的困境(留守)兒童服務開展主題活動、探訪服務、賦能培訓、心理關愛等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是留守兒童和生活困境青少年服務。結合實際幫助第二類中的留守兒童和生活困境青少年,“點對點”實現“個性化”新年心愿并積極對接市青基會提供幫助。(責任單位:團區委、各鎮街)
6. 殘疾人服務。
一是基本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對一至三類中的殘疾人提供輪椅、盲杖等輔助器具適配服務。(責任單位:區殘聯、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是居家托養服務。對居住在城區街道(不含王家)的第一類、第三類法定就業年齡段內的精神、智力及重度肢體持證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和運動功能訓練等方面社會服務。(責任單位:區殘聯、各鎮街)
7. 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服務。
一是特色產業保險服務。為一至三類中脫貧戶、監測對象在渝北轄區直接從事產業發展、有具體種養殖項目,購買“特色產業保險”,有效引導低收入人群積極發展產業、夯實產業幫扶基礎。(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各鎮街)
二是就業創業技能培訓服務。為一至三類中有就業培訓意愿的脫貧戶、監測對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促進就業。(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各鎮街)
8. 法律援助服務。為一至三類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鎮街)
9. 轉介資源鏈接服務。各部門對一至三類中需要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其他救助等相關資源進行轉介和鏈接。各部門、鎮街對發現群眾存在超出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多維救助需求時,應按照“主動發現、及時轉介”的原則,及時通過工作群向涉及部門進行轉介和鏈接服務,確保救助資源精準對接、困難群眾應助盡助。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六)搭建一個線上線下服務監管平臺。
在線上,依托渝悅·救助通和渝北區服務監管平臺,將項目相關服務錄入系統,進行線上全過程監管。在線下,各鎮街要切實將社會救助審批規程中的受理、調查核實和審核責任和服務質量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動態管理工作;聯合體運營中心以服務救助對象滿意度為重點,對服務對象和家庭適時開展回訪,了解服務情況,積極改進服務效果,監管考核社會企業承接服務類社會救助情況。(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三、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2025年2月底前)。精心制定全面且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的任務與目標。建立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聯系機制,創建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群,各部門、單位、鎮街確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具體經辦人,負責政策更新、咨詢和指導以及救助服務工作的總結和數據收集工作,確保服務社會類社會救助的各項工作能夠切實、有序地推進。(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二)組織開展試點(2025年2月—2025年12月)。各部門、各鎮街圍繞試點目標任務,認真摸排評估,結合實際扎實推進各項試點工作,可全面鋪開,也可選點推進。由區政府辦牽頭,相關部門、鎮街參與,在3、6、9、12月底召開推進會,在建章立制、體系構建、組織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三)總結試點經驗(2025年12月底前)。在2025年12月底前,各鎮街和有關部門對試點工作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評估總結,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區民政局。(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聯系機制的統籌協調作用和工作群的信息交流平臺作用。各有關部門需進一步強化協調機制,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進,對鎮街和聯合體給予精準指導與有效督導。各鎮街應將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納入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并堅持“點上突破、面上提升”的工作原則,既要解決具體問題,又要推動整體進步,同時注重體現地方特色,使救助工作更加貼近群眾需求。此外,各鎮街還需加強與各救助職能部門、基層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的協作配合,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形成服務類社會救助的整體合力。多方聯動,齊抓共管,共同加快渝北區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提質增效步伐。(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二)加強監督檢查。將服務類社會救助開展情況納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績效評價,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體系,推動服務類社會救助數量、質量、效果相統一。要自覺接受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以及服務對象的監督,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監管,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三)加大宣傳力度。暢通各類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按規定公開服務類社會救助政策、清單,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率。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的成功做法和先進典型,充分展示試點工作成果,大力營造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支持、參與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人力社保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委、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總工會、區殘聯、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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